•  為了申請和註冊域名,申請人向廣東時代互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為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提交域名註冊申請表,並同意和接受本協議。

•  申請人同意遵守《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註冊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以下簡稱《爭議辦法》)、《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程序規則》(以下簡稱《爭議辦法程序原則》)、《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註冊服務機構變更辦法》(簡稱《註冊服務機構變更辦法》等相關管理政策規定。本協議與域名註冊申請表及上述政策規定一起,共同構成申請人和域名註冊服務機構之間關於域名註冊的完整且唯一的協議。

•  申請人保證:該域名的註冊將不會侵害任意第三方的權益;域名的註冊不是為了惡意或任何非法目的;域名的使用將不違反任何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於域名註冊妨害或侵害他人的權益的,申請人負有完全責任。

•  申請人以誠實、信用原則保證域名註冊申請表中所填寫信息的真實、完整和準確。如果這些信息將來發生變更,特別是有關域名管理聯系人、技術聯系人或繳費聯系人的聯系方式(如:通信地址、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信息發生變更,申請人應在信息變更後 30 日內通知域名註冊服務機構。申請變更註冊信息時,申請人應當按照申請註冊域名時所選擇的變更確認方式提交域名變更申請資料。經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核準後,予以變更。違反本保證將構成嚴重違約。

•  申請人不得在域名處於司法程序、仲裁程序或域名爭議解決程序期間申請轉讓或註銷被爭議的域名,但域名受讓方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司法裁判、仲裁裁決或爭議解決機構裁決約束的除外。

•  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有權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 根據《管理辦法》對申請人提供的域名註冊申請進行審核, 對於違反《管理辦法》規定的域名予以刪除,並將申請人的費用退回。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此刪除行為所造成的影響及後果不承擔責任。

•  如果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受理並同意申請人此次註冊申請,則申請人所申請的域名由域名註冊服務機構負責在域名庫中給予註冊並分配給申請人,與該域名有關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申請人完全承擔。

•  申請人同意按照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所公布的域名註冊收費標準和繳費時間向域名註冊服務機構繳納相關費用,並同意每一次續期都應適用續期時的收費標準。申請人沒有收到域名註冊服務機構的繳費通知不能成為申請人不按時繳納費用的解釋。

•  申請人在域名註冊申請表中所填寫的各項信息,除申請人特別聲明不得公開的信息之外,由域名註冊管理機構或域名註冊服務機構錄入公眾查詢的數據庫中及其他出版物中,作為域名註冊管理機構或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向互聯網絡用戶提供目錄服務的一項內容。

•  註冊域名出現下列情形時,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有權予以註銷:

•  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申請註銷域名的;

•  申請人提交的註冊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變更後未及時更新的;

•  申請人未按規定繳納相應費用的;

•  依據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決,應當註銷的;

•  違反本協議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  申請人未經信息產業部批準不得在其註冊的域名下開展下一級域名的註冊服務。

•  申請人如果不遵守本註冊申請協議,包括本協議第二條提及的任何規定都將被認為是一次嚴重違約。此時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將向申請人發出一個書面通知並說明違約。如果在發出通知 15 日內,申請人沒有提供或不能提供關於沒有違約的合理證據,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將刪除申請人註冊的域名。域名註冊服務機構以前對違約沒有采取措施不能成為申請人違約的解釋。

•  域名註冊成功以後 ,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和作為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的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 CNNIC )因過錯對申請人所致損害的賠償,以申請人當年向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所繳納的年度運行管理費為限。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和註冊管理機構不擔負由於以下,並且不限於以下事項引起的任何和全部的損失和責任:( 1 )由於技術問題造成的損失或責任;( 2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或責任;( 3 )由於未被授權者使用或誤用申請人的帳號引起的損失或責任;( 4 )由於申請人原因導致的損失或責任,包括未能按時繳納域名年度運行管理費;( 5 )由於適用《爭議辦法》而引起的損失或責任。

•  申請人同意如果其所持有的域名因受到第三方的投訴而產生域名爭議時,申請人應接受爭議發生時《爭議辦法》條款的約束。

•  註冊服務機構被終止認證資格時,申請人同意註冊服務機構有權在 10 日內對其所負責註冊的域名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認證的其他註冊服務機構之間進行選擇和分配。 如果逾期未做或未完成選擇與分配,服從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對 域名註冊服務機構的選擇和分配。以上情況用戶無須再向新的註冊服務機構交納其他額外費用。

•  本域名註冊申請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針對該域名產生的司法訴訟,由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  作為此協議附件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爭議辦法》、《爭議辦法程序原則》、《註冊服務機構變更辦法》等相關管理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或被修改以後,申請人當前所擁有的域名繼續適用新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爭議辦法》、《爭議辦法程序原則》《註冊服務機構變更辦法》。如果申請人認為以上內容的變化和修改不可接受,應當及時通知域名註冊服務機構。 收到此種通知後,域名註冊機服務構將為其保留 30日域名服務;30日後,有關域名將予註銷。

•  申請人在每次為域名續費的行為即表示同意接受續期時的註冊申請協議的全部條款。

•  本註冊協議的各項條款具有獨立性。其中任何條款或規定的無效,並不影響其它條款或規定的效力。

•  申請人在完成並提交域名註冊申請表時,即同意接受本註冊協議和作為本協議附件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爭議辦法》、《爭議辦法程序原則》、《註冊服務機構變更辦法》等相關管理政策規定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