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互聯
國際域名在線註冊服務條款

  感謝您選擇時代互聯的國際域名在線註冊服務。請您認真細致地閱讀以下的時代互聯國際域名在線註冊服務條款。用戶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務條款才能正式進入域名在線註冊程序。如果您願意接受我們的服務並同意此條款,請點擊“我同意”繼續進行註冊;否則,請點擊“我不同意”並退出。時代互聯建議用戶在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時打印一份存檔。

  用戶在此保證所填寫的用戶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並且沒有任何引人誤解或者虛假的陳述。 用戶同意此域名在線註冊服務條款之效力如同用戶親自簽字、蓋章的書面條款一樣,對用戶具有法律約束力。 用戶進一步同意,用戶正式進入在線域名註冊程序即意味著用戶同意了本在線服務條款的所有條款和爭議解決方案。


在以下條款中,"用戶"是指委託廣東時代互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時代互聯”)代理其在國際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和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註冊域名的個人(包括自然人、個人合夥和個體工商戶等)或者單位(包括公司、企業、合夥企業和事業單位等)。

用戶在此保證所填寫的用戶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並且沒有任何引人誤解或者虛假的陳述。用戶同意委託“時代互聯”在國際互聯網(Internet)上代理其註冊域名並同意了以下條款。用戶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務條款才能正式進入在線域名註冊程序。

用戶同意此在線域名服務條款之效力如同用戶親自簽字、蓋章的書麵條款一樣,對用戶具有法律約束力。

用戶進一步同意,用戶正式進入在線域名註冊程序即意味著用戶同意了本在線服務條款的所有條款和爭議解決方案。


第一條 項目和術語解釋
1-1用戶委托時代互聯在國際互聯網(Internet)上註冊用戶申請註冊的域名。
1-2域名註冊的術語含義如下:
1-2-1 國際域名註冊:是指用戶預先按照時代互聯規定的價款和擬註冊域名個數向時代互聯足額付清款項後委托時代互聯 向ICANN下任意一個國際域名註冊機構進行的國際域名註冊,本條款中國際域名是指以“.com”、“.net” “.org”、“.info” 、“.biz” “.name”“.asia”“.mobi”或以“.travel”結尾的頂級域名。
1-2-2 域名註冊成功:指用戶申請註冊的域名被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確認沒有在先的相同域名註冊或者沒有違反域名註冊的有關強制性規定並且在規定的期限內收到用戶支付的域名註冊管理費用以及符合規定的域名申請資料,並由域名管理機構賦予用戶一定期限的對該域名的所有權。域名註冊是否成功的確認權在域名管理機構。

1-2-3 域名註冊成功:指用戶申請註冊的域名被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確認沒有在先的相同域名註冊或者沒有違反域名註冊的有關強制性規定並且在規定的期限內收到用戶支付的域名註冊管理費用以及符合規定的域名申請資料,並由域名管理機構賦予用戶一定期限的對該域名的所有權。域名註冊是否成功的確認權在域名管理機構。

第二條 用戶的陳述與保證
2-1 用戶承諾並保證已閱讀並完全理解了本條款的所有內容,同意按照規定支付款項,遵守用戶應承擔的所有義務。用戶進一步承諾遵守域名管理機構(包括但不限於ICANN下任意一個國際域名註冊機構和CNNIC等)的相關政策和規定以及域名爭議解決的辦法。
2-2 用戶承諾接受本在線條款不會違反用戶以前簽署的其他文件,也不會置時代互聯於違約或者違法的境地。
2-3 用戶將立即通知時代互聯,如果其提交的域名註冊申請涉及任何爭議、糾紛、訴訟、仲裁等,並且應使時代互聯及其雇員、董事等不受任何損害。

第三條 費用支付
3-1 用戶同意按照時代互聯所公布的收費標準和繳費時間向時代互聯繳納相關費用,並同意每一次續期都應適用續期時的收費標準。在接受本條款之同時,用戶應將註冊域名的全部款項支付給時代互聯,用戶理解域名註冊成功後,所繳納的費用不可退回。
3-2 在用戶接受本條款後至時代互聯收到用戶款項並向域名管理機構支付款項之前發生用戶申請註冊的域名被“搶註”的,時代互聯不承擔任何責任。
3-3 “時代互聯收到用戶款項”是指時代互聯收到用戶的郵政匯款單或者銀行電匯到帳憑單等原件; “向域名管理機構支付款項”是指該域名管理機構收到該款項。
3-4 用戶應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用戶信息,在付款時應使用與註冊時完全一致的用戶名稱並註明該款項所對應的域名和用戶名等以便時代互聯核對。若因用戶或者其代理人未按照前述要求辦理而導致域名未註冊成功或者導致域名被域名管理機構取消的,或者發生域名被他人搶註的,均由用戶自行承擔責任。
3-5 用戶沒有收到時代互聯的繳費通知不能成為用戶不按時繳費或者續費的理由和解釋。
3-6 域名每一次續期都將適用續期時的收費標準,用戶同意因收費標準調整產生的任何糾紛,時代互聯有免於訴訟的權利。
3-7 時代互聯有權對採取非法入侵,內部勾結,產品BUG等原因產品的價格低於官網公佈價格的,客戶要按官網公佈價格補齊款項,如果未補齊款項,時代互聯有權對相應域名產品採取停止解析或者刪除等操作。


第四條 服務期限
4-1時代互聯的服務期限為自域名註冊成功之日起一年。
4-2下列情形時代互聯的服務期提前終止:
4-2-1 雙方協商一致變更的。
4-2-2 雙方簽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約定的。
4-2-3 用戶將域名轉移到非時代互聯域名服務器上的。
4-2-4 用戶違反本條款、法律規定或者域名管理機構的規定/政策等,時代互聯根據規定或有權機關作出的決定、通知等停止服務的。
4-2-5 域名管理機構終止服務或者通知時代互聯終止服務的。
4-2-6 時代互聯根據有關權利/司法機關(包括但不限於法院、域名仲裁機構等)的裁決、通知等終止服務的;
4-2-7 用戶採取欺騙、隱瞞等非法手段獲得域名註冊的,時代互聯可以立即終止服務;
4-2-8 用戶未按時繳費的;
4-2-9 用戶主體資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
4-2-10 因用戶侵權、違反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戶承認時代互聯有權根據時代互聯自己謹慎的判斷來確定用戶是否違反了本條款的規定;
4-3 用戶按照5-8的規定續費且域名管理機構接受用戶續費的,時代互聯的服務期限延長至域名管理機構認可的域名有效期滿之日。


第五條 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5-1 用戶對以其名義註冊成功的域名擁有Internet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包括但不限於ICANN下任意一個國際域名註冊機構和/或CNNIC,下同)賦予的相應的所有權。
5-2 用戶可以在域名註冊成功之後的任何時候,將域名保留在時代互聯的域名服務器或者轉移到其他用戶指定的域名服務器上。
5-3 用戶一旦申請域名註冊即意味著用戶承諾遵守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現行的及今後修正的對域名註冊和爭議解決的政策、辦法、規定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5-4 用戶保證申請註冊的域名,沒有侵犯時代互聯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包括但限於他人的名稱權、商標權和域名權利。如果該申請註冊的域名侵犯了時代互聯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權利,由用戶承擔一切責任。用戶承諾承擔此次域名註冊全過程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及違反本條款規定產生的後果。
5-5 用戶認識到域名註冊申請的成功與否是由申請本身及申請時間等因素決定的,時代互聯僅以代理身份代為辦理有關手續,對域名能否成功註冊不提供任何擔保。在未與時代互聯核實之前,用戶不得對外聲稱自己是該申請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斷定域名註冊成功或者註冊不成功。用戶在遞交域名註冊申請後應主動到國際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網站上的Whois國際域名查詢數據庫查詢該域名的法律狀態。
5-6 用戶應向時代互聯出具授權委托書,向域名管理機構/時代互聯提供有關信息並為時代互聯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5-7 用戶應按時足額向時代互聯繳納所需的全部費用。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足額交費或者提供規定的合格的域名申請註冊資料,將被視為自動放棄所註冊域名,用戶應承擔全部後果(包括但不限於被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取消該域名的註冊)。
5-8 用戶充分認識到時代互聯的服務期限僅至域名註冊成功後一年,如用戶希望在服務期限屆滿後繼續擁有域名所有權及時代互聯的相關服務,用戶應在服務期限屆滿之前至少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時代互聯續費並保證時代互聯在收到其書面通知之前收到用戶按照時代互聯所公布的收費標準提交的續費款項;用戶未按照上述進行的,時代互聯將視為用戶不委托時代互聯續費並在服務期限屆滿之日停止服務。
5-9 用戶同意時代互聯沒有義務審查用戶擬申請註冊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時代互聯也沒有義務審查他人擬申請註冊的域名是否侵犯用戶的在先權利。發生上述情形,均與時代互聯無關。若有任何第三方對用戶註冊的域名主張權利,由用戶與相關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用戶保證使時代互聯不涉入任何上述爭議並且不會因此而受到任何損害,否則用戶應彌補時代互聯遭受的所有損失。
5-10 用戶在利用所註冊的域名進行信息傳播和自我服務時,應嚴格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用戶對其經營行為和發布的信息違反上述規定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給時代互聯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5-11 用戶充分認識到時代互聯根據用戶手冊所贈送的服務為時代互聯的一次性額外優惠,並不得對贈送的服務提出任何異議。用戶使用所贈送的服務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社會公共道德及計算機和互聯網的行業規範,時代互聯有權根據自己謹慎的判斷決定用戶對贈送服務的使用行為是否對上述構成違反並決定是否繼續向用戶提供該贈送服務。所有贈送服務的內容均以本協議有效期為期限,但用戶手冊中有明確期限規定的除外。
5-12 用戶需提供完整,可信,准確的域名注冊信息,如有收到時代互聯相關信件,則需立即回應,並做出修改
5-13 用戶保證在時代互聯註冊的域名數據庫中的域名信息都是準確無誤的,第三方可以通過該信息聯繫到用戶。根據ICANN的whois準確性的規定, http://www.icann.org/registrars/wdrp.htm 凡域名信息不准確,且域名管理人在十五(15)日內未進行回复或者是拒不修改的,時代互聯將會Hold該域名,並且有權刪除該域名,域名費用不予退還。
5-14 註冊域名持有者故意提供不准確信息或故意不及時更新信息將構成對本協議的重大違約的依據,並導致註冊域名持有者域名被註銷。註冊域名持有者許可第三人使用域名的,註冊域名持有者仍是該域名記錄的持有人,且應負責提供其本人的全部聯繫信息,並應負責提供與更新準確的技術、管理和區域聯繫信息。當我方向註冊域名持有者核查有關申請人註冊的詳細聯繫方式時,若註冊域名持有者未能在十五(15)日內回复,則構成對本協議的重大違約和註銷註冊域名持有者域名的重要依據。根據ICANN的要求,我方將公佈註冊域名持有者在註冊過程中提供的某些信息。另外,ICANN可能對我方可以或必須向公眾或私人公開的信息的數量或種類製定強制性的標準、限製或要求。除非為維護註冊域名持有者域名的需要,我方將不會向任何第三人披露註冊域名持有者的信息。註冊域名持有者可以索要我方擁有的有關註冊域名持有者信息的副本,以便註冊域名持有者復核、修改或更新這些信息。
5-15 申請人應按註冊服務商要求提供和填寫註冊信息,所填寫的註冊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並且沒有任何引人誤解或者虛假的陳述。且該等信息在註冊域名註冊期間如有變更的,應在七(7)天內予以更正和更新。這些信息包括:註冊域名持有者的全稱、郵政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語音電話號碼以及傳真號碼(如有);如果註冊域名持有者為組織、協會或公司的,則提供授權聯繫人的姓名;註冊域名的主要名稱服務器和輔助名稱服務器的名稱;註冊域名的技術聯繫人的姓名、郵政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語音電話號碼,及傳真號碼(如有);以及註冊域名管理聯繫人的姓名、郵政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語音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如有)。如域名管理機構要求申請人提交書面證明材料的,註冊服務商將根據其規定要求申請人提交。因申請人未按照本條要求提交證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證明材料不符合域名管理機構要求而導致域名註冊不成功、被註銷或被他人註冊的,由申請人自行承擔責任,並且申請人己支付的款項將不予退還。申請人(註冊域名持有者)如故意提供不准確或不可靠的信息、故意在其提供給“註冊服務商”的倍息變更後七(7)天內不予以更新的,或未能在十五(15)日內對“註冊服務商”關於註冊域名持有者的註冊聯繫信息的準確性調查作出回應的,則構成對註冊域名持有者與註冊服務商之間合同的嚴重違反,“註冊服務商”可據此中止及/或刪除對該註冊域名進行的註冊。任何註冊域名持有者即便打算向第三方授予域名的使用許可,也仍是該記錄的註冊域名持有者,須負責提供自身的完整的聯繫信息並負責提供和更新準確的技術和管理聯繫人詳細信息,以便及時解決與註冊域名有關的任何問題。根據本條款許可第三方使用註冊域名的註冊域名持有者須對因不當使用註冊域名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除非該註冊域名持有者在七(7)天將被許可方提供的當前聯繫人信息和被許可方的身份披露給向註冊域名持有者提供可控訴損害合理證據的一方。
5-16 註冊域名持有者應同意 , 可根據 ICANN 通過的任何規範或政策 , 或根據與 ICANN 通過的規範或政策一致的任何註冊服務商或註冊管理機構程序暫停、刪除或轉讓註冊域名持有者的註冊域名註冊 , 以便 糾正 “ 註冊服務商 ” 或註冊管理執行機構在註冊域名時發生的錯誤 ,或解決與註冊域名有關的爭議。
5-17 用戶接受並同意,域名過期後超過續費寬限期,用戶如果沒有對該域名進行續費操作,時代互聯可以選擇將域名進行公開預定和拍賣的操作,域名在公開頁面上進行標價預定和拍賣的情況均為合法行為。對於過期並超過續費寬限期的域名,時代互聯有權進行續費、拍賣、轉讓而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5-18 用戶可以使用我司提供的whois隱私保護服務。用戶可自行在線開通該服務,開通後域名聯繫信息將展示我司提供的聯繫信息,而非註冊人本人的聯繫信息。一旦開通該服務,註冊人自願承擔因其本人無法及時接收來自域名聯繫郵箱及電話的信息所導致的一切後果。
5-19 用戶註冊域名和利用所註冊的域名進行信息傳播和自我服務時,應遵守域名管理機構(包括但不限於ICANN下任意一個國際通用頂級域名註冊機構)的相關規定和域名爭議解決辦法(UDRP),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國家政策,不得利用所註冊的域名製作、複製、發布、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
5-20 用戶除了需要保證域名註冊者信息真實無誤,還需要保證對所註冊域名的解析及網站信息要禁止為一切不符合中國法律內容信息的域名或網站直接或間接提供域名或解析服務。
5-21 任何組織或個人註冊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5-21-1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5-21-2 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5-21-3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5-21-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21-5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21-6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5-21-7 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5-21-8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5-21-9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六條 時代互聯的權利和義務
6-1 時代互聯為用戶辦理域名註冊的申請註冊手續,提交規定的文件並代用戶繳納有關費用。時代互聯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擔保用戶申請註冊的域名能夠成功註冊。
6-2 時代互聯提交用戶委托的域名註冊申請以當時在域名管理機構的域名數據庫中的註冊情況和查詢結果為基礎,但查詢時沒有沖突並不表明該域名一定能夠註冊成功。
6-3 因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的原因造成用戶域名註冊爭議的以及出現下列情形的時代互聯不承擔任何責任:
6-3-1 用戶在線填寫域名註冊申請表時,域名被搶注;
6-3-2 由於電信線路和設備問題造成用戶的域名被搶注;
6-3-3 用戶未嚴格按照註冊要求填寫註冊申請表,或者填寫不正確、不規範而造成域名被搶注,或者引起所有權糾紛的;
6-3-4 用戶未嚴格按照規定的期限遞交域名註冊材料的;
6-3-5 因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的系統故障或操作失誤導致註冊失敗或延誤。
6-3-6 因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的政策變化、技術等原因而取消國際通用頂級域名註冊服務的。
6-3-7 用戶接受本條款後至時代互聯收到用戶款項並向域名管理機構支付款項之前,域名被搶注的;
6-3-8 用戶提交的註冊材料被域名註冊機構認為不符合相關規定,而導致域名註冊不成功或者註冊成功後又被註銷的;
6-3-9 因時代互聯無法預測或無法控制的因素導致用戶域名註冊不成功。
6-3-10 用戶理解並同意,用戶域名註冊成功後,如未設置域名解析,則時代互聯有權自動設置此域名解析到一個非商業頁面,在該域名有效期內,用戶有權隨時取消此自動解析設置。
6-4 註冊域名出現下列情形時,時代互聯將予以註銷:
6-4-1 用戶或其代理人申請註銷域名的;
6-4-2 用戶提交的註冊信息不真實、不准確、不完整或變更後未及時更新的;
6-4-3 用戶未按規定繳納相應費用的;
6-4-4 根據域名管理機構的規定,法院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決定、判決或裁決,應當註銷的;
6-4-5 在不違反ICANN規定的前提下,修正註冊服務機構或者註冊運營機構在域名註冊時的操作錯誤;
6-4-6 用戶註冊和使用域名給時代互聯、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及相關服務提供者帶來不利影響的;
6-4-7 違反本服務條款有關規定的。
6-5 時代互聯可以把用戶信息錄入可被公眾查詢的數據庫和出版物中。並有權使用用戶資料或將用戶的信息及數據資料用於任何合法目的,但
6-5-1 除用戶及與用戶有關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用戶的現有客戶等)之外,不允許、不授權或不以其他方式支持通過e-mail、電話、或者傳真主動群發商業廣告或進行資料傳播;
6-5-2 除非是對於域名註冊或對已有註冊進行修改所必需的適度訪問,不通過大量、自動的電子進程查詢數據或將數據資料發送到任何註冊局,或ICANN認可的註冊商系統。
6-6 時代互聯將根據相應域名管理機構的規定對用戶的域名註冊申請進行審核,並有權按照域名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不批准用戶提交的註冊申請,或將違反規定的域名進行註銷。但本條規定不代表時代互聯具有審核用戶域名註冊申請(包括但不限於審核域名是否侵犯他人在先權利)的義務,也不代表時代互聯有義務審查他人擬申請註冊的域名是否侵犯用戶的在先權利。時代互聯不對用戶所填寫的註冊信息的真實、準確及完整性承擔責任。
6-7 除.tel域名外,域名到期當天,時代互聯即可以選擇把這個域名無限制重定向到任何一個IP地址,這個IP地址可以是用來收費的一個停留頁面或者是一個商業搜索引擎。時代互聯不將也不能核實這樣的重定向是否侵犯用戶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隱私權,商標權),不將也不能核實重定向所顯示的內容是否恰當、是否違反任何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或規定以及是否對用戶、或第三方或他們的名聲有損害。除了在收到相關司法機關的裁定後及時中止對相關域名的重定向外,時代互聯不對由重定向引起的直接的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6-8 時代互聯根據用戶手冊所贈送的服務為時代互聯的一次性額外優惠,優惠內容不包括贈送服務項目的修改、更新及維護費用,並且贈送服務項目不可折價沖抵服務價格。
6-9 若您超過規定的期限操作續費或授權時代互聯續費或時代互聯在上述期限之後收到您提交的款項的,時代互聯仍可協助您向註冊管理機構提交,但不保證續費成功;
6-10 時代互聯、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及相關服務提供者有權在您域名存在爭議時凍結該域名,並不以任何形式保證域名爭議的結果;
6-11 用戶授受並同意,域名註冊成功後,如未設置域名解析,則時代互聯有權自動設置此域名解析到一個指定頁面,在該域名有效期內,您有權隨時取消此自動解析設置;
6-12 用戶授受並同意:域名到期當天,即不再是該域名的所有者並同時失去對域名的管理權;
6-13 用戶授受並同意:時代互聯不會也不能核實這樣的重定向是否侵犯包括您在內的任何註冊人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隱私權,商標權);
6-13 用戶授受並同意:時代互聯不會也不能核實重定向所顯示的內容是否不恰當,或違反任何國家和地區、省、聯邦,州或當地的規則、規定或法律,或對您、或第三方或他們的名聲有損害;
6-14 用戶授受並同意:時代互聯的責任僅限於在收到相關司法機關的裁定後及時中止對相關域名的重定向,時代互聯不對由重定向引起的直接的或間接的損失負任何責任;
6-15 用戶超過5-9規定的期限向時代互聯提交書面續費通知或時代互聯在上述期限之後收到用戶提交的款項的,時代互聯仍可按照用戶的要求向註冊管理機構提交,雙方認可此種情況屬於時代互聯爲用戶註冊新域名,雙方同意按照本條款對於域名註冊的相關規定執行,時代互聯按照第七條承擔責任。
6-16 時代互聯保留因業務發展需要,單方面對本域名註冊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服務內容在任何時候不經任何通知的情況下變更、暫停、限制、終止或撤銷時代互聯註冊服務的權利,您需承擔此風險;
6-17 註冊服務商將根據並遵守頂級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的隱私政策處理註冊域名持有者的個人資料或數據。註冊服務商可以把申請人信息錄入可被公眾查詢的數據庫和出版物中,並有權使用申請人資料或將申請人的信息及數據資料用於任何合法目的
6-17-1 除申請人及與申請人有關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的現有客戶等)之外,註冊服務商將不允許、不授權或不以其他方式支持通過E-mail、電話、或者傳真主動群發商業廣告或進行資料傳播;
6-17-2 除非是對於域名註冊或對已有註冊進行修改所必需的適度訪問,註冊服務商將不通過大量、自動的電子進程查詢數據或將數據資料發送到任何註冊局,或 ICANN認可的註冊商系統。
6-18 註冊服務商將根據相應域名管理機構的規定對申請人的域名註冊申請進行審核,並有權按照域名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不批准申請人提交的註冊申請,或將違反規定的域名進行註銷。但本條規定不代表註冊服務商具有審核申請人域名註冊申請(包括但不限於審核域名是否侵犯他人在先權利)的義務,也不代表註冊服務商有義務審查他人擬申請註冊的域名是否侵犯申請人的在先權利。註冊服務商不對申請人所填寫的註冊信息的真實、準確及完整性承擔責任。
6-19 註冊服務商將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申請人資料丟失、被濫用、被未經授權擅自訪問或洩露、被更改或被破壞。
6-20 申請人(註冊域名持有者)同意本在線註冊服務條款6-17項下所提及的數據處理
6-21 申請人註冊域名持有者保證,對於其個人資料己由註冊域名持有者提供給“註冊服務商”的第三方個人,註冊域名持有者已向其發出通知,且該通知與本在線註冊服務條款6-17項下所述的通知相當;同時亦應保證,註冊域名持有者已獲得此第三方個人的同意,且該同意與本在線註冊服務條款6-20項下所提及的同意相當。
6-22 時代互聯有權根據國家法律、ICANN政策、主管部門指令,或根據不違反中國法律政策指令及註冊局要求,對用戶違反相關規定進行搶注或管理的域名採取包括但不限於限制修改註冊信息、限制轉移、限制刪除、暫停服務(鎖定)等措施,以便:
① 修正註冊局或者註冊商在域名註冊時的操作錯誤;
② 處理與註冊域名有關的爭議、投訴、糾紛;
③ 保護乙方整體安全性和註冊管理的穩定性;
④ 處理被用於涉黃、毒、政、欺詐仿冒等不符合中國法律的域名。時代互聯有權要求用戶提供相關信息以應對域名相關的投訴、糾紛或應對權力機關的審查,用戶收到時代互聯的通知後應積極配合提供;若用戶已對相關信息進行留存的,則時代互聯有權直接根據有權機關或業務的需要對外進行披露。
6-23 时代互联有权根据法院、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命令,或出于解决相关域名纠纷所需,而要求用户提供其平台用户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证件图片等),用户应予以配合,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时代互联已根据业务合作对用户相关信息进行留存的,则乙方有权直接根据有权机关或业务需要对外进行披露。


第七條 服務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7-1 在有效服務期限內,如果用戶將域名轉移到除時代互聯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務器,時代互聯的服務義務即告終止。
7-2 在有效服務期結束後,雙方願意繼續合作的,雙方同意按照屆時有效的新的價格和條款另行商議合作事宜。
7-3 如果用戶所需域名未能註冊成功,時代互聯將收取的該域名的相應費用退還用戶,時代互聯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7-4 用戶充分理解因時代互聯的網絡故障、服務器故障而造成的延誤或者給用戶帶來的損失均不應由時代互聯承擔責任。
7.5 如出現下列情形時代互聯的服務期提前終止:
7.5.1 雙方協商一致變更的;
7.5.2 雙方簽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約定的;
7.5.3 如若將域名轉移到非時代互聯域名服務商上的;
7.5.4 如若違反本條款、法律規定或者域名管理機構的規定或政策等,時代互聯根據規定或相關機構作出的決定、通知等停止服務的;
7.5.5 域名管理機構終止服務或者通知時代互聯終止服務的;
7.5.6 時代互聯按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終止服務的;
7.5.7 採用欺騙、隱瞞等方式獲得域名註冊的或者採用非法手段獲得域名註冊的;
7.5.8 未按時繳費的;
7.5.9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 因本服務條款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8-2 本服務條款適用有關域名管理機構(包括但不限於ICANN、Verisign等)的域名管理辦法、政策和爭議解決方案。具體內容詳見上述機構的網站www.icann.org; www.internic.com; www.verisign.org等。
8-3 若發生任何第三人註冊的域名與用戶的在先權利發生沖突的,或者發生“搶註用戶域名”的,由用戶與該第三方自行協商解決、通過法律或者其他途徑解決。時代互聯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8-4 若發生用戶擬註冊的域名與他人的在先權利發生沖突的,或者發生“搶註他人域名”的,由用戶與該第三方自行協商解決、通過法律或者其他途徑解決。時代互聯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8-5 用戶理解並同意若因 時代互聯重大過錯導致用戶申請、註冊的域名丟失、被註銷的,時代互聯的責任上限為該用戶當年向時代互聯交納的域名年度運行管理費。而且,時代互聯不應對用戶的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商機的消失、利潤的損失、侵權、其他無形損失及基於用戶與他人簽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8-6 用戶理解並同意若因時代互聯重大過錯導致用戶申請、註冊的域名丟失、被註銷的,時代互聯的責任上限為該域名費用的五倍。而且,時代互聯不應對用戶的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商機的消失、利潤的損失、侵權、其他無形損失及基於用戶與他人簽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時代互聯也不承擔由於以下(並且不限於以下)事項引起的任何和全部的損失和責任:(1)由於技術問題造成的損失或責任;(2)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或責任;(3)由於未被授權者使用或誤用用戶的帳號引起的損失或責任;(4)由於用戶原因導致的損失或責任,包括未能按時繳納域名年度運行管理費;(5)由於適用爭議解決辦法而引起的損失或責任。

第九條 免責條款
以下(並且不限於以下)原因導致的結果,時代互聯不承擔任何的損失和責任:
9-1 用戶在線填寫域名註冊申請表時,域名被其他人搶註;
9-2 由於電信線路和設備問題造成用戶的域名被別人搶註;
9-3 用戶須填寫詳細的信息,由於信息不詳而造成用戶域名被他人搶註;
9-4 用戶須填寫正確的信息,由於信息不正確可能引起所有權糾紛和使用問題;
9-5 用戶未嚴格按照提示填寫申請表,或者由於填寫不規範造成註冊延誤或被他人搶註;
9-6 用戶未嚴格按照規定的期限遞交域名註冊材料的;
9-7 由於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的系統故障或操作失誤導致註冊失敗或延誤;
9-8 由於時代互聯無法預測或無法控制的因素導致用戶域名註冊不成功;
9-9 由於技術問題造成的損失或責任;
9-10 由於未被授權者使用或誤用用戶的帳號引起的損失或責任;
9-11 由於用戶原因導致的損失或責任,包括(不僅包括)未能按時繳納域名年度運行管理費;
9-12 由於適用爭議解決辦法而引起的損失或責任;
9-13 用戶同意鑒於互聯網的特殊性,停電、通訊線路中斷、他人蓄意破壞、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入侵或發作、電信部門技術、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響網絡正常運營等非時代互聯原因給用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不應由時代互聯承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務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
10-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1-1 有關條款若被權威機關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也不影響本條款的解釋、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11-2 本服務條款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有關域名管理機構的域名爭議解決辦法/政策和計算機行業的規範。
11-3 如果本服務條款任何規定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
11-4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及時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用戶同意,時代互聯的有關通知只需在時代互聯有關網頁上發布即視為送達用戶。
11-5 對條款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條款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標題不應影響條款的解釋。
11-6 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時代互聯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以本服務條款為準。
11-7 在有效服務期內,因時代互聯上市、被收購、與第三方合併、名稱變更等事由,用戶同意時代互聯可以將其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時代互聯權利/義務的承受者。
11-8 時代互聯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時代互聯服務條款一旦發生變動,將會在其網站的重要頁面上提示有關內容。用戶如果不同意所改動的內容,可以主動取消獲得的服務;如果用戶繼續接受服務,則視為接受本服務條款的變動。

用戶在此再次保證已經完全閱讀並理解了上述在線域名註冊服務條款並自願正式進入在線域名註冊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條款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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